吉林市楹联艺术家协会

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关于通过《吉林市

楹联艺术家协会章程(修订案)》的决议

    吉林市楹联艺术家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认真听取了  王恩民同志关于《修改〈吉林市楹联艺术家协会章程〉的说明》。与会代表一致认为,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,进一步推动我市楹联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,根据市文联和民政局的有关规定,对《吉林市楹联艺术家协会章程》进行适当的修改是必要的,这充分反映了我市楹联界的意愿。
    经过全体代表的审议,本次大会做出如下决议:一致同意通过修改后的《吉林市楹联艺术家协会章程》。自即日起,吉林市楹联艺术家协会的一切工作和活动均应按照新的章程执行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 吉林市楹联艺术家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
二○○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       

 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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